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江南体育
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目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2025年新入学学生。
教师:目前在职在岗的教职工。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在岗,且学年内累计请事假、病假、产假等不超过30天。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文明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学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班级无学生受到各类纪律处分;
(2)班级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学年内班级学生补考率不超过25%,且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课程及格率在江南体育
排名前30%;
(3)班级学生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能够积极配合班级学生干部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4)班级学生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学年内班级学生所在寝室在每周的宿舍安全文明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班级组织机构健全,学生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或江南体育
(部)组织的各类活动,经常性开展劳动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通过率在90%以上;
(7)全班学生在“育在长大”理念的引领下,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在全校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标兵班集体”评选条件
(1)符合“文明班集体”的各项条件,各方面成绩更加突出;
(2)班风、学风优良,学年内班级无学生受到各类纪律处分,学年内班级学生补考率不超过10%;
(3)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学年内班级学生所在寝室在每周的宿舍安全文明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班级活动有特色,班级学生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通过率在95%以上;
(5)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获奖率高,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有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6)班级围绕德智体美劳等开展了创造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全校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3.“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积极维护宪法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
(2)寝室成员关系融洽,互相关心帮助,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寝室学习氛围浓厚;
(3)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寝室使用明火、饲养宠物,学年内寝室成员无受学校、江南体育
(部)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记录;
(4)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寝室成员无赌博、酗酒、晚归、彻夜不归、私自外宿及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现象;
(5)寝室环境整洁美观,物品摆放规整有序,爱护公共财物,室内物品(床铺、橱柜等)无人为损坏、遗失现象;
(6)寝室成员勤俭节约,珍惜粮食,自觉节约水电,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义务劳动;
(7)寝室成员能积极为宿舍管理及宿舍区文化建设出谋划策,有较强的集体意识。
4.“标兵寝室”评选条件
符合“文明寝室”的各项条件,各方面成绩更加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
(1)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2)寝室成员必修课绩点均达到3.5以上;
(3)寝室成员四级通过率达100%;
(4)寝室成员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5)寝室成员在高质量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二)先进个人
1.“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全学年在岗,认真执行辅导员工作规范,分管工作和所负责年级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业绩突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所负责学生未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在2024年度学校教职工考核或辅导员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连续担任班主任一年以上,所负责班级学风优良,班级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课程通过率在本院(部)排名前50%。各江南体育
(部)根据班主任相关工作制度或评比条例进行评选。
(三)优秀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
①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无重修课程;
②积极进取,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
(2)三好学生标兵
①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无补考课程;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③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十佳大学生(推荐)
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Ⅰ.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参考《长江大学学生竞赛项目一览表(2025)》所列竞赛类别);
Ⅲ.有发明专利,或者有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Ⅳ.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V.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其他典型事迹。
(4)优秀学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三、评选指标
学生集体和个人的评优指标总量的核算范围:优秀学生的仅包含2022级-2024级本科生;优秀班主任的核算基数包含所有2021-2024级本科班主任。以下所有评优指标均以此为基准进行核算。
(一)先进集体评选指标
1.文明班集体:6个。
2.标兵班集体:2个。
3.文明寝室:15个,以每周安全文明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择优推荐。
4.标兵寝室:3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指标
1.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一共8人;
2.三好学生:55人;
3.三好学生标兵:7人,不占“三好学生”指标,每个本科专业可推荐1人,产业班单列指标1人;
4.十佳大学生:从满足评选条件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人参加后续学校评审答辩;
5.优秀学生干部:66人,其中优秀寝室长10人,班级安全员7人,江南体育
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不得与班级重复提交;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但不得与江南体育
重复提交。
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中的任意两项个人荣誉。
四、材料提交
(一)申报“文明班集体”和“标兵班集体”的班级均须提交《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附件1),获评“标兵班集体”须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突出特色;字数在1500-2000字。
(二)所有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须提交《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附件2),评审表经学校批准盖章后,江南体育
存入本人档案。
(三)“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做好后续学校答辩准备。
(四)“标兵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等候选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会在江南体育
官网进行宣传展示。
(五)各班级应于2025年10月11日前完成评审的各项工作,并将评优材料上报江南体育
学工办。材料要求如下:
1.附件1-《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附件2-《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纸质版,班级评议通过之后上交,同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3.附件3-《XX班级优秀学生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材料由班主任签字确认;
4.附件4-“××班级标兵班集体事迹材料”,获评“标兵班集体”班级需提交事迹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
5.各班级须按时、按要求提交所有材料,江南体育
不接受补充名单。
6.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纸质材料提交至14教西209办公室
电子文件按如下地址提交:
班级提交附件1、附件3电子材料命名为“2025年××班级评优材料”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优秀寝室长(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优秀安全员(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五、工作要求
(一)江南体育
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细则,监督落实评选工作。
1.标兵班集体、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均通过答辩形式产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优秀寝室长、优秀安全员、学生会干部指标单列,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江南体育
统一评选,不占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指标;
3.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具体评比方式由各班班主任安排,评选过程必须有班主任到场监督,各班级的指标见附件,优秀个人评选结果须在班级公示至少两天;
4.评选结果在本江南体育
宣传栏和网站公示3天以上,本院师生无异议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二)各班级结合江南体育
工作重点开展评比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及精神,突出榜样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
(三)2024-2025学年内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尚在处分期的师生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江南体育
将对班级推荐的个人评选资格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淘汰,不接受补充推荐。